关于成立月浦镇推进沈家桥村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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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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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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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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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月委〔2021〕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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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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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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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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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镇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1〕10号)文件精神,我镇沈家桥村列入2021年上海1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创建单位之一。
为进一步推动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月浦镇推进沈家桥村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强 党委书记
陈 俊 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孙康蓉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光杰 党委副书记
高 耀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张 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晓明 党委委员(组织)
沈思聪 党委委员(宣传)
徐 江 副镇长
施利平 副镇长
潘宇峰 副镇长
成 员: 丁 怡 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顾玉春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李国兴 总工会副主席(负责河长办和住宅办工作)
顾彩琴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顾晓燕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苏 涛 党政办公室主任
滕道明 农村工作党委专职副书记
周晓燕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杨儒成 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副书记、队长
金 健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动迁办主任
须军成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 晨 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盛 涛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张峰豪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八级
普通管理
施震宇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八
级普通管理(负责安全工作)
刘 卿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九级管理(负责投促工作)
金海豹 沈家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毛 露 盛桥派出所所长
竺冬森 月浦司法所所长
宋社会 月浦市场监督所所长
高子炫 月浦卫生监督所所长
陆 茵 规划和资源管理局月浦所所长
王继东 月浦水务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滕道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设立八个工作组。
(一)基层党建组
负责指导沈家桥村“红梅”党建品牌建设;加强党群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持续做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牵头领导:孙康蓉,负责人:李晓明)
(二)综治安全组
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平安建设工作;落实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系统、智能乡村互联平台建设;做好矛盾调处、信访接待等工作。(牵头领导:李光杰,负责人:顾玉春)
(三)项目建设组
负责乡村振兴各类产业项目、公共基础设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乡村生态修复和风貌提升;落实农村公厕、垃圾厢房、架空线整理等公共区域的综合治理等工作。(牵头领导:张 刚、徐 江,负责人:滕道明、陈 卫)
(四)产业运营组
负责乡村农商用地招商和宅基地盘活工作;负责休闲农业、种源农业以及休闲农旅类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等工作;指导乡村进行村企合作、集体经济拓展、长效增收探索。(牵头领导:张 刚、施利平,负责人:滕道明、陈 华、刘 卿)
(五)乡村治理组
负责外来人口管理、农村建房和农房出租长效治理工作;负责梳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指导乡村善治品牌创建;指导加强村规民约的制定和落实;指导睦邻点、村民服务中心建设。(牵头领导:李光杰、潘宇峰,负责人:顾玉春、周晓燕)
(六)文化推广组
负责“汇心”文化品牌建设;做好乡村特色文化挖掘、文化符号运用推广、文化活动组织策划等工作。(牵头领导:潘宇峰,负责人:王 晨)
(七)宣传报道组
负责乡村振兴示范村宣传报道的选题和策划工作;做好有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工作;做好各类宣传报道推送工作。(牵头领导:孙康蓉,负责人:沈思聪)
(八)专项督查组
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推进工作落实。(牵头领导:高 耀,负责人:丁 怡)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月浦镇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