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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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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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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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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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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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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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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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称 | 上海高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第2120222026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高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132214465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建明 |
处罚事由 |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四)项,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