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李童洗浴店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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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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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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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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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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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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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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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李童洗浴店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第2120222028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李甲(上海市宝山区李童洗浴店) |
社会信用代码 | 92310113MA1L1RNH2N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3月4日 |